【本報綜合報導】卑詩省政府正研究引入共享駕駛服務如Uber、Lyft可能性的同時;大溫一些提供召車服務的公司正繞過相關部門監管,「秘密」開展業務。省交通廳指已收到針對無牌經營的士服務的投訴,正展開調查,違例者將面臨1,150元的罰單。的士業界稱,使用該類汽車服務的乘客,無法得知司機有否犯罪紀錄,並缺乏意外保險保障,促請當局取締。
根據卑詩省現行的交通法例,提供共享駕駛服務是不被允許的。即使省府早前有意引入類似Uber這樣的「網的」服務,但由於還未有正式法律出台,因此一切都存有變數。
報導點名叫「浣熊出行」(RaccoonGo)和「U滴快車」的兩家公司;他們的服務對像主要針對華裔社區。兩家公司都會透過微信作為運營平台,宣傳廣告用中文撰寫,付款方法包括現金、電子轉賬,或用移動支付軟件中的人民幣結算。「浣熊出行」首席執行官是洋名傑克的黃姓(Jack Huang,譯音)華裔,他是西門菲沙(SFU)的學生。黃傑克成立「浣熊出行」的原因就是傳統的士服務效率慢、價格又太高。他指,公司原先是為SFU學生提供短途出行和機場接送服務,但現在業務已擴展至整個溫哥華,擁有的司機達到300人。
規管商業運輸,例如的士服務的卑詩乘客運輸委員會早前曾多次表示,類似Uber這樣的召車軟件是不被允許的。不過,黃傑克堅持認為其業務並不違法,「我們只提供科技和信息平台,我們不是的士公司,僅是發布信息的平台。法律法規與我們無關。」他說,公司和司機不存在雇佣關系,「浣熊出行」從司機收取佣金,就好像收取廣告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