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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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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籍加國 溫哥華魁省並列等最久

  【本報綜合報導】加拿大入籍申請需見法官面談的個案大幅增加,從而使入籍等候時間動輒長達數年。移民部的內部文件顯示,全國等候見法官面談的積壓個案多達2.4萬宗,平均等候時間超逾兩年,溫哥華的等候時間更與魁省並排首位,需要等近兩年半,若再加上從最初申請到筆試約需一年半的時間,申請時間最長達4年或以上。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根據《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的移民部內部資料顯示,入籍聆訊(即面談)個案積壓嚴重,在去年10月底,全國共有2.4萬宗申請個案正在輪候與法官進行面談,其中溫哥華地區有3,113宗,佔全國等候總數約13%,估計輪候時間長達29個月,與在滿地可申請的輪候時間並列「最久之冠」。積壓申請最多的是滿地可,共有4,812宗,第二多的是安省的密西沙加(Mississauga),共有3,273宗申請;溫哥華則以3,113宗申請列在第三位。
  由於各個中心所配置入籍法官人力不同,因此估計各地與法官面談的輪候時間有別,滿地可和溫哥華均為全國輪候時間最久的地區,但即使是安省的St. Clair中心,雖被列為等候時間最快的地點,也要輪候21個月。若以積壓個案只有94宗的溫尼辟為例,雖然積壓少,由於缺乏足夠入籍法官的關係,輪候時間竟然長達23個月。至於全國的平均等候法官面談的申請時間則為25個月。
  李克倫指出,需見入籍法官的兩大原因分別為:申請人參加筆試時被發現英文能力欠佳;法官要求說明居住紀錄,即申請人被懷疑居住時間未足夠卻仍遞交申請。李克倫並提醒入籍申請人,移民部內部統計的這2.4萬宗申請,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統計,現在又過了半年多,由於積壓不斷增加,他擔心現時輪候時間實際上更長。
  對於正等候見法官的申請人,李克倫建議,如果需要見法官的理由,是申請時居住時間還欠一些,而現在已經住滿,則申請人可以考慮告訴移民部,要求取消之前的申請(cancel the application),再重新提出申請,這有可能避過見法官的輪候程序,反而更早完成入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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