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溫哥華市政府日前宣布,自本月開始至明年7月,分三階段實施家戶玻璃瓶罐分類回收計畫。
第一階段—多單位住宅(包括公寓及城市屋):2015年10月5日至12月31日
第二階段—獨立單戶住宅及多單位住宅 : 2016年1月11至3月31日
第三階段—多單位住宅 (非市府服務):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
市政府將在近日發送給每一市府服務的多單位住宅一個有「玻璃瓶+罐」(glass bottle + jars)標記的回收桶,住戶須將家中的玻璃瓶罐放置在該回收桶中。
但酒類、汽水類、果汁類玻璃容器則不在家戶回收計畫內,市民仍須拿到回收站回收。
其他材質的回收類容器,如紙杯、紙牛奶罐、利樂包、噴霧空罐(非油漆類)及冷凍食品包裝等,可置於混合容器回收桶,另外,市民不必再把報紙及其他紙類分開回收,放在混合紙類回收桶即可。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