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安省省長韋恩(Kathleen Wynne)在今年六月省選自由黨成為多數政府之後,於7月初曾表示將重新在省議會,提出更嚴厲打擊分心駕駛的立法。新法案一旦通過,分心駕駛者有可能罰款1,000元,並且扣3分的處罰。
安省道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第78條1款規定,禁止在駕車時「手持」或「使用」手提式無線通訊設備,及接收或傳送電話通訊、電子數據或文字訊息的設備。第78條2款規定禁止在駕車時,「手持」或「使用」手提式電子娛樂設備,或其他法定的基本功能與安全駕駛不相關的類似設備。
法律規定緊急車輛駕駛者不受上述規定限制,而一般駕車者可以在「免提狀態」(Hands-free mode)下,或是撥打緊急電話時使用上述設備。在車輛停泊、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允許使用電話或上述電子設備。
安省於2009年起修法禁止在駕車時使用手提電話及手提式遊戲機、DVD播放器等電子娛樂設備。衛星定位儀可以使用,但必須固定在擋風玻璃合理位置。今年三月安省修法將分心駕駛的罰款額,由155元提高至280元。主因是原來的罰款額無法阻遏大量違法行為。在該法推出前3年,安省共發出23.5萬張相關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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