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聞 寰宇風采卑詩新《家庭法》生效 同居2年享婚姻待遇 by 03/22/20130555 Share0 【本報綜合報導】新修訂卑詩省《家庭法》(Family Law Act)週一起正式生效,賦予同居2年以上的伴侶,享有跟結婚夫婦同等權利,共享家庭資產以及分擔債務責任。此外,也加強保護兒童安全和利益。 中僑互助會家庭及青少年服務部總監金佩玲表示,《家庭法》對保護兒童大有裨益,但硬性規定非婚伴侶共享財產及債務,恐引發爭議。 根據新《家庭法》,如果已有孩子的夫妻或伴侶分開後,法院有更強力量執行分居雙方協定的撫養時間,如果一方未遵守規定時間可罰款5,000元,或選擇給予額外付出撫養時間的另一方補償。新法也鼓勵分居者通過調解;或仲裁等途徑處理撫養事務,不一定要通過法院程序。金佩玲表示,現今伴侶離婚或分居後,往往因為撫養權發生爭執,導致子女不知該跟誰。如今新法根據子女最佳利益,處理撫養事務,對兒童較有保障。此外,法庭可迅速頒布「保護令」取代舊法的「限制令」。但如果違反保護令,是直接違反刑法,情節將嚴重許多。 至於新《家庭法》規定,只要同居滿2年的伴侶,財產上享有如同婚姻的權利,但也包括債務。這等於規定如果同居2年伴侶的一方購買汽車,這輛汽車會成為伴侶的共同家庭資產;其中一方如果有學生貸款,也會成為伴侶二人必須共同負擔的家庭債務。 金佩玲認為,規定非婚伴侶可分享財產及共同承擔債務,可能有爭議,將引發更多年輕人在婚前或同居時,簽署類似婚前財產協議書作為保障,以免財產被分或負擔伴侶債務。根據加拿大統計局2011年的統計,卑詩省現有16萬對非婚伴侶,且增長速度三倍於婚姻伴侶。新《家庭法》也規定,已經同居超過2年,或是已經有小孩的非婚配偶在卑詩分產法下可分配財產。如果伴侶或夫妻和平分手,雙方可以就適合的方式作財產分配,並非一定要一分為二。 Share this:Facebook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