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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2024
溫哥華真佛報
加拿大新聞

加國公布入籍年限新法規


  【本報綜合報導】加拿大新《入籍法》已完成立法,新法中幾項較受關注的改變,包括居住要求時間延長至6年需要住4年、居住意願、14歲至64歲需要考入籍試等條款,不會馬上實施。移民部預期,這些條款距離落實時間約有一年。
  移民部發言人帕夫利奇(Alexis Pavlich)日前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新《入籍法》Bill C-24已在6月19日通過所有立法程序,但不同條款實施時間不同,有的立即生效、有的需要另訂實施時間,移民部預期,有的將在約一個月實施,有的則需要一年左右時間才會實施。
  立即生效的條款:對加拿大軍人加速入籍申請、對海外出生公民入籍有關「第一代限制」的定義;讓具公務員身分派駐海外生下或領養的子女,他們於海外生下或領養的下一代,毋須接受新《入籍法》規定海外出生加拿大人,不能再傳國籍給下一代的限制;加速入籍決定發出程序的條款。
  預期將在立法完成(6月19日)後一個月左右實施的條款:入籍申請的新決定模式(decision-making model);不同改善申請程序效率的新措施;新的司法覆核及上訴程序。
  預期一年時間落實的條款佔較多:有關接納更多,但還未拿公民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的條款;新的居住要求;居住意願要求;參加入籍考試年齡擴大為14至64歲;以官方語言證明其具有加拿大知識的要求。
  其他還包括提高申請造假的刑罰;禁止外國罪犯及從事影響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士申請入籍;新的公民權取消模式及新增取消公民權理由;規範入籍顧問的組織;改善各主管單位間的信息互享過程。
  移民部強調,在新條款未實施之前,入籍申請將以舊法的規定處理,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提出入籍申請,則移民部仍將以4年內住滿3年,作為是否達到居住時間要求的依據。
  又訊安省法院上月裁定,聯邦政府規定離開加國超過5年的加國公民不得在聯邦選舉中投票的法例專橫及違憲。聯邦政府其後尋求法院暫緩執行有關裁決,但上訴法院日前已拒絕其申請,外國居住的加國公民將可以在下週的聯邦補選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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