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BC省政府日前引入法案修改僱員法,允許孕婦在分娩前後有更長的產假,以及容許遭遇子女喪生或失蹤的父母有權申請更長的無薪假。根據省政府當日引入的6號法案,將會容許孕婦提早至預產期前13周開始放產假,同時允許新任父母有最長18個月的無薪假期,期間將會停薪留職。另外,現時遭遇19歲以下子女喪生的父母獲法例保護,可以申請最長3日的無薪假,而新法案將會延長至兩年。至於如果子女因為刑事案件而失蹤,父母可以有最長一年的無薪假。省勞工廳長Harry Bains白恩赫表示,有關改動為省內的家庭提供更多彈性和支援,有助釋除父母對工作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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