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C
加拿大溫哥華
04/27/2024
溫哥華真佛報
加拿大新聞

非加國居民子女不享受免費教育

  【本報綜合報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近期對中國來的非居民孕婦加強防範,不少非居民孕婦來加產子,目的是讓已取得加拿大國籍的子女享受免費公立教育,但根據卑詩省的《學校法》(School Act),公立教育只對已有居民身分的父母提供給他們的子女就讀;不是子女有加拿大國籍即能就讀。
  目前本那比校區國際學生學費一年為12,850元,列治文為13,850元,如果「非居民」子女從幼稚園即在大溫就讀至高中12年級,約需支付學費16.7至18萬元左右。許多海外中介宣傳在加拿大產子的好處時聲稱,可以省下十多萬學費,有的宣傳還說,若其子女在本地升大學,還可以適用本地人學費,讀得愈久,省得愈多。
  事實上,非居民孕婦寧可花幾萬元費用來加拿大生子,除了孩子馬上拿護照,省下移民申請費之外,無非即是想省子女學費。不過,翻開卑詩省的《學校法》,卻沒有一條提到「有加國護照的學生即能享受免費教育」。省教育廳發言人蘇瑟廉(Scott Sutherland)答覆媒體查詢指出,2011年修訂的《學校法》已對哪些人可接受本省免費教育有明確規範。他說:「免費教育是為那些有居民身分的父母而設,看的是父母有無居民身分(residency status),並不是看子女有無公民身分(citizenship)。」
  他解釋,適用免學費的父母,可以是永久居民、「通常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即通常於本省居住的人士,這類居民包括父母當中有人持國際學生簽證、持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工作簽證,以及每週工作至少20小時以上,如此才算符合「通常居民」身分。他表示,凡是家長不是永久居民或「通常居民」,他們的子女,不管是否有加拿大國籍,均必須繳交國際學生的學費。
  列治文教育局學務委員翁善恆指出,針對不同校區對非居民學費政策的不同,去年省教育廳對非居民或回流子女的學費政策從嚴解釋,並通知教育局,不再認可無法律效力的監護權關係,必須是符合《領養法》(Adoption Act)的正式領養關係,或是符合《家庭法》的監護權關係(例如父母離婚,當中一人取得監護權)才會被認可,監護人若有居民身分,他們監護的子女才能接受免費教育。

相關文章

華光功德會提供低收入戶 免費遠端網路報稅服務

tbnews7

華光伙紅十字會 急募義工抗疫情

tbnews7

8月2日 Marble Slab Creamery 卑詩汽車協會BCAA 會員日 享受免費 Ice Cream

tbnews7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to improve your experience. We'll assume you're ok with this, but you can opt-out if you wish. Accept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