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聞 寰宇風采運輸局裁加航 滯留賠償應增 by 05/31/20130454 Share0 【本報訊】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裁定,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國內航班超額售票,未能搭上班機的乘客應得更高賠償。運輸局認定,加航現在的做法不合理,它目前補償乘客100元現金,或是200元旅行代金券。運輸局給加航30天時間,提出新的補償守則。 數學教授盧卡斯向運輸局提議,航空公司補償趕不上班機的乘客,應以旅客滯留時間計算賠款額,給旅客200元到800元的補償。旅客滯留不到兩小時,可得最低補償200元;滯留2到6小時,應得400元;滯留更長時間,可得最高800元補償。 Share this:Facebook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