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卑詩省選舉制度改革公投,符合資格的選民要在當前簡單多數當選制(first-past-the-post)和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間作出抉擇。公投主要由兩個問題組成。第一個問題是應採用簡單多數當選制,即每一選區獲票數最高的候選人代表該選區;還是改為比例代表制,即按各黨所得票數比例分配席位。如選擇採用比例代表制,選民須回答第二個問題,選擇實施哪種制度,選項包括雙議員比例制(dual member proportional)、混合比例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和鄉郊城市比例制(rural-urban proportional)。在雙議員比例代表制下,省內現有的選區與鄰近的選區合併為大選區,設立兩名議員。政黨在各選區推選2位候選人,選民則只需投票選舉政黨。得票率最多的政黨所選定的第一名候選人將成為選區的第一議員,第二議員則根據各黨在全省和當地的得票比例決定。在混合比例代表制下,選民可投兩票,一票投給自己所在選區的候選人,另一票則投給政黨,在各選區內得票最多的候選人將進入議會,成為省議員。在鄉郊城市比例代表制下,各選區將設有多個議員,而城市和鄉郊選舉方式不同。城市和半城市地區可設有多位候選人,由選民排列,選出多位議員。鄉郊地區則採用上述的混合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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