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卑詩上訴庭日前維持卑詩最高法院判決,裁定本省醉酒駕駛法例並無違憲。警方可繼續執行打擊醉駕規例,若被截查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吹氣測試,警方可即時對醉駕司機禁駕、罰款及扣留車輛。
卑詩上訴庭稱,醉駕法規並未凌駕於刑事法,其根本目的是為規範省內道路,確保公共安全;同時,法規的自動處罰條款由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吹氣測試引發,不涉及刑事訴訟,條款亦未給醉駕司機帶來直接、真實的刑事紀錄。
卑詩司法及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隨後發表一份簡短聲明,指醉酒駕駛法規的根本目的是為保障本省民眾人身安全,實施更加嚴例的醉酒駕駛法規後,那些在道路上醉酒駕駛,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的酒駕司機可被即時阻止駕車。法規實施以來,至少挽救190人免於成為醉酒駕駛受害人,酒駕事故死亡數字減少約52%。原訴方早前在法庭上表示,醉酒駕駛法規中的自動懲處措施,包括即時禁止駕駛資格最長可達90日、進行罰款以及扣留車輛,均發生在駕駛者出庭接受聆訊之前;在任何人被定罪前,都應視為清白,不應採取即時強制懲處措施,此舉有假定有罪之嫌。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CLA)以介入訴訟身分參與案件上訴,協會代表律師Raji Mangat說,在他們看來,上訴庭的決定是不幸的,因為此舉實際上是會造成懲罰性的後果。同時,法規亦的確影響部分民眾在汽車管理部門面前證實自己無辜的舉措。
本省醉酒駕駛法規於2010年引入,任何無法通過酒精吹氣測試的駕駛者都會被立即處罰。2011年,卑詩最高法院裁定法規違憲,因為駕駛者無法就路邊吹氣測試結果提出異議及爭辯,責令省府做出修改。省府隨後更改法規,若司機不滿意吹氣酒精測試結果,可要求更換儀器,再檢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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