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雖然加拿大反對黨、加拿大律師公會及多個移民團體,強烈反對新《入籍法》Bill C-24,但該法案日前仍是在國會完成三讀程序,只需送參議院認可,即完成立法程序。新《入籍法》通過之後,對新移民立即產生的影響包括,今後入籍居住要求將是6年內住滿4年,而舊法則只需要在4年內居住滿3年即能申請入籍,申請時間拉長;申請入籍必須提供報稅資料,沒有報稅資料即被認為文件不齊退回。
至於被加拿大律師公會認為違憲的「在加拿大居住意願」(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條款,移民部亦未作調整。移民部強調,只會對正在申請入籍人士,了解他們在送件之後,是否仍會在加拿大居住,並作為是否審批的一項依據,但不會對已經入籍的人士產生影響。
但有移民律師持不同看法,認為移民部日後如果改變想法,對已經不在加拿大的公民,根據該條款進行檢視,並認定他們在申請時造假,那麼移民部依法可以取消已有的公民資格。
反對「居住意願」條款的加拿大律師公會則認為,「居住意願」條款將所有公民區分成在加拿大出生,以及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對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限制他們遷徙自由,已經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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