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加拿大安省政府日前提出立法,管制拖車業及車輛存放業,保障省內900萬司機利益。這是繼省府削減汽車保險費後,又一加強消費者保障的舉措步驟。
修訂《消費者保障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的動議如獲通過,省內900萬司機將在考慮把遇事的座駕拖走,或存放到那個修車車房時,可以作出決定。
建議的修訂案及附例,將規定拖車司機、公司及車輛存放的車房主理人:
●在將汽車拖走及予存放前,事先必須取得車主或車主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將汽車拖走及存放,繼而發出收費單。
●公開列明收費以及其他信息,如拖車公司的名字及聯絡資訊
●接受消費者使用信用卡付款
●發票單需將服務收費逐項列明,並且列出總數。
此外,省府動議將拖車納入安省現行商用汽車登記系統,以便省府監察、實施管制,從而改善道路安全。這一連串修訂措施及額外監察,將有助降低安省汽車保險系統成本。
安省消費廳廳長麥茶麗(Tracy MacCharles)說:「駕車人士涉及撞車,或在路邊需要幫忙,消費權益需予加強保障。省府做的正是這一點。駕車者對幫助他們的拖車司機、公司要有信心,相信他們會給予公平對待。」
代表當谷東(Don Valley East)選區的省議員科圖(Michael Coteau)說:「省府提出這個法案,對安省的消費者來說是好消息。假如得到通過,對使用拖車及車輛存放的人士,將是消費得物有所直。作為代表當谷東選區的省議員,相信駕車人士將樂見這個措施予以推行,以提高安省消費者的保障。」2010年,安省拖車司機的撞車率為19.7%,比其他商業汽車司機的1.1%高出很多。
由省府來監管拖車業,是汽車保險反詐騙工作小組(Auto Insurance Anti-Fraud Task Force)所作主要建議之一,同時是省府汽車保險成本及削減車保策略(Auto Insurance Cost and Rate Reduction Strategy)的一部分。安省現時約有1,200家拖車公司及3,000名拖車司機。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