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第三季放棄美國國籍人數多達1426人,超越今年第一季的1335人,創歷史新高。放棄美國國籍的代價也不輕,必須繳交2350美元的申請費用,居全球之冠,是其他高收入國家平均申請放棄國籍費用的20倍以上。促使美國公民放棄國籍的原因為家庭因素、複雜的納稅規定以及新公布的法律,像是海外資產金融申報(FBAR),以及俗稱肥咖條款的海外帳戶納稅法案(FATCA)。其中受影響最深的為旅居國外的美國人,他們必須向美國回報旅居地的報稅情形,且仍需繳稅給美國,此外,美國政府所徵收的稅額是根據他們在全球各地的收入情形。若違反FBAR條款,海外居民將被處以民事罰款,從帳戶中扣除30%的懲罰性扣款。
富比世雜誌報導,如果是因為雙重國籍問題,要放棄其中一個國籍,這樣的情況難嗎?通常不難,但是規定常常有變,而且費用也不低。一些國家規定讓要放棄國籍的人上交一筆費用,一些國家沒有這樣的交費規定。根據全球消費評估網站Movehub的調查,美國是世界上所有國家中規定放棄國籍需要繳費最高的國家,費用為2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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