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媒體報導有關有流傳指,有中國留學生疑因手機藏兒童色情照,遭加國邊境服務局人員遣回中國,事件引起本地華社關注。加國邊境服務局日前回覆媒體電郵查詢,強調海關是根據加國邊境條例,有權對任何入境旅客,包括公民及非公民進行行李及個人物品搜查。發言人指出,搜查旅客隨身電子產品屬於第二階段搜查程序,是正常入境旅客檢查過程,旅客電子產品若藏有違禁訊息及照片,關員必根據相關程序處理。
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稱,作為入境加國之旅客,不論他們的身分是加國公民、留學生、永久居民抑或遊客,必須嚴格遵守本國入境條例,將帶入本國物品的總值及相關內容如實報關;入境本國旅遊及逗留人士,遵守本國入境條例,是不容置疑的。
邊境局發言人坦言,非擁有本國永久居民及公民身分的入境人士,一旦被發現隨身個人電子產品內,藏有懷疑兒童色情照片,邊境人員就會根據相關情況,甚至鑑於相關旅客涉及違反本國刑事條例,拒絕其入境之申請。
發言人同時強調,每宗涉及攜帶違反入境條例的物品個案不同,邊境局不能對此一概而論,邊境局在處理相關個案時,主要是會根據各個案情況作出不同決定。他坦言,邊境局是否容許相關人士入境,主要依據本國《移民及難民保護法》,以及個案不同狀況,而作出應否讓其入境之決定。
邊境局明白有入境旅客對海關人員是否有權要求旅客開啟手機及手提電腦等隨身電子產品的權限提出疑問;在回覆電郵中重申,邊境局人員可根據入境條例,向任何旅客作出第二階段檢查程序(Secondary Inspection),即旅客入境時接受海關人員詢問時,人員根據專業守則,認為有必要作出再進一步行李搜查,關員再根據當時狀況,決定是否翻看相關旅客的個人電子產品。
邊境局進一步解釋說,第二階段檢查程序是正常入境旅客檢查過程,任何身分入境本國之旅客,也可能會被要求作出上述檢查;邊境局指出,旅客有機會因不同理由,被海關人員要求第二階段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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