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加拿大聯邦法院近日駁回一位中國女子提出的司法覆核請求。當事人由丈夫擔保申請加國永久居留,但她的丈夫早前被移民部認定透過上一段虛假婚姻,以欺詐方式取得加國移民身分,因而遭移民部下達驅逐令,連帶該女子也被逐。女事主以丈夫案件目前正在上訴未有最終裁決為由,認為移民部不能驅逐她。不過她的請求不獲法院批准。
女當事人為中國公民,2005年來加讀大專時與一個姚姓男子相識。姚於2006年與一位加籍人士結婚,法庭文件指他當時結婚目的,是為了取得加國永久居民身分。姚於2007年10月成為加國永久居民,但他在2009年與妻子離婚,再於2012年5月與女事主結婚。
2013年2月姚身為加國永久居民,擔保女事主以內陸配偶(inland spousal)身分申請加國居留,但申請很快被暫停,原因是移民部懷疑及調查姚首次婚姻,是以欺詐手段騙取永久居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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