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初,南加愛迪生(SCE)公司在人力顧問公司協助下裁掉400名員工,全部以H-1B簽證外國人取代,其中不乏印度人。據傳這些外國人年薪比被裁員工低很多,南加愛迪生挨轟走法律漏洞引進「廉價勞工」。該公司此舉引起國會議員公憤,加州五名聯邦眾議員已經聯手提出嚴控H1-B法案,規定不管任何學位均須呈報證明。若想免呈證明,受聘外國人必須領10萬元以上年薪。法案通過希望頗高。
目前法律規定,員工50人以上公司如想聘用15%以上H-1B員工,必須呈上證明事先有登報徵求國內人才,但無法找到合格應徵者。但如果H1B應聘人員有碩士學位或將領年薪6萬元以上,則可不必呈報證明。艾沙法案規定,不管任何學位均須呈報證明。想免呈證明,受聘外國人必須能領10萬元以上年薪。
法律規定,H-1B有效期三年,得申請延長三年,應聘外國人可在這段期間申請綠卡。目前每年H-1B簽證有8萬5000名額,靠抽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