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幫助美國加州聯邦月子中心證人逃跑的律師梁志毅,日前在聖塔安那(Santa Ana)聯邦法庭宣判。法官否決了被告律師要求梁在家服刑的動議,最終判定他在監獄服刑21個月並罰款1000元。21個月是梁量刑區間的最大刑期,法官表示此舉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尊重法律。扣掉梁在庭審期間服刑的7個月,還剩14個月的刑期。
當日滿39歲的梁志毅穿著米色囚服出庭,手銬環在腰間,一進法庭腳上踢踏作響的鐵鍊聲就令聽審席上的親友眼圈泛紅。當日梁的妻子、父親等6名親友出席聽審,梁向妻子點頭示意後落座,此後就一直低頭呆滯,再沒有向聽審席看一眼。梁志毅在法庭上進行了簡短的回應,他說:「我不應該那樣做,我本應該做一個好丈夫、好兒子和好父親」,他對親人表示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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