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顧社會正義活躍人士指摘將導致更多罰款及窮人陷入經濟困境,布朗州長週一簽署法案要求剛購買的汽車須懸掛未到期的臨時車牌。此案旨在遏阻車主逃避道路收費,並確保執法人員能夠識別路上車輛。加州目前僅規定,車主在等待永久性車牌期間,只須在汽車張貼小型售車通告,但從遠處很難辨識或拍照。代表南三藩市的民主黨眾議員穆林(Kevin Mullin)提出AB516號法案,要求汽車經銷商自2019年起在售車時在汽車懸掛臨時車牌。竄改截止日期將是犯罪行為,檢察官可斟酌決定提出輕罪或重罪起訴。穆林估計,沒有車牌的汽車逃避道路和橋樑收費,每年使州政府蒙受1,500萬元損失。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