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州聖荷西一法院日前裁定,母親有權體罰女兒。體罰事件發生於2010年4月,一名12歲女孩的母親,用木匙打女兒,將她打傷,身上有青腫傷痕。聖他克拉拉縣社會服務局將事件當作虐待兒童個案處理,並將事件報告州政府,列為紀錄,輸進州司法廳的虐待兒童資料庫中。事件的聖荷西母親恭薩雷斯(Veronica Gonzalez)不服,要求法院介入。
位於聖荷西的聖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已就此案作出裁決,主審法官皮爾斯(Mark Pierce)裁定,恭薩雷斯有權對女兒作適當的體罰,並且可以除去在資料庫中的虐待兒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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