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溫哥華一男子日前在街上玩電動滑板時,遭警員截停票控,罰款近600元。據卑詩現行法例規定,該款電動滑板等同一輛汽車。溫市男子達爾伯格(Daniel Dahlberg)表示,近日在溫市基斯蘭奴區(Kitsilano)踩著新購買、名為「Boosted Board」的電動滑板,期間遭一警員截停,然後遭罰款598元。他認為不合理,正向當局提出上訴。電動滑板目前在全球十分流行。不過,據《卑詩汽車法》(Motor Vehicle Act),電動滑板技術上等同一輛汽車。換言之,在沒有購買保險情況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使用均屬違法。可是,目前沒有保險公司接受這款電動滑板的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