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卑詩上訴庭日前裁定,卑詩律師會(Law Society of British Columbia)必須給予西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法律學院畢業生在省內執業的資格。該大學歡迎上訴庭的裁決。
上訴庭5位法官一致裁定,維持卑詩最高法院去年12月的裁決,指卑詩律師會拒絕承認西三一大學法律學院畢業生的執業資格,是以不適當方式限制了該所大學的宗教自由。
卑詩律師會週二發表聲明,指上訴庭的裁決「令到一個已經複雜的問題」再添複雜性。同時,卑詩律師會將會詳細檢視判詞,然後再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據西三一大學發言人羅伯遜(Amy Robertson)表示,對上訴庭的裁決並不感意外,並歡迎這項裁決,強調這正是校方尋求的結果。她指出,加國是一個擁抱多元化的國家。
西三一大學擬開辦法律學院的爭議,主要來自西三一大學要求學生簽署一份《社區契約》(Community Covenant),內容表明堅拒非一男一女婚姻及婚外性關係。2014年10月,卑詩律師會會員投票,推翻承認西三一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執業資格的原有決議。西三一大學為此在去年8月入稟卑詩高院提出上訴。至去年12月,高院裁定西三一大學勝訴。卑詩律師會不服裁決,稍後狀告至卑詩上訴庭。
在長達66頁判詞中,上訴庭法官強調,基督教教徒的基礎信仰及相關權利受到《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第二條款所保障,因此,卑詩律師會不承認西三一大學畢業生執業資格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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