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佛副刊 真佛宗 金剛護法劍真悟或錯悟 文/蓮花文洋 by 06/22/201302/03/201401638 Share0 近日看到宗委會一則公告,公告主旨是說有位女法師言行偏離正道,經宗委會多次規勸改善,但這位女法師屢勸不聽,宗委會只得開除這位女法師的法師資格。敝人認為,宗委會為本宗最高權力機構,它有統領宗派一切事務以及管理各級弘法人員的任務,如果對於違反弘法人員規範者無任何作為,那就是怠忽職守。既然不能視若無睹,那麼對於違規者做出懲處,被懲罰者,是否可以,以我只聽師尊一人的話語來反駁宗委會的決議呢? 師尊曾經說過:「出家眾有過錯,自有出家長老賞罰之,在家眾不能罵出家眾。」所以,在下今天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為了教訓這位女法師,因為宗委會已經對她做出懲處,對錯已經確定,我何須再多此 一舉呢?我只是提醒諸位大德,別讓這位女法師的謬論給誤導了!聽起來似乎有理的論調有時候是邪說,若不能慎思明辨,就會被其誤導共墮火坑。吾以蒼生為念,只得厚著老臉出來囉嗦兩句,還望諸位大德海涵! 謬論一:法號是師尊給的,頭是師尊剃的,所以,以此為藉口,可以不聽其他出家眾或宗委會的規勸? 答案當然是錯的! 法號怎麼來的?請妳自己看一下皈依證書,好嗎! 法號就是戒名,亦稱法名,亦即你必需遵守法律,戒律,宗委會制定的弘法人員規章。不懂就別亂解釋,什麼是我只聽師尊一人的?法號是師尊給的?頭是師尊剃的? 請你看一下皈依證書這段文字好嗎! 『本人自願皈依佛門真佛宗,一心皈依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盧勝彥,願盡形壽奉佛意行善,奉法持戒,敬師、重法 、實修,效忠國家,孝順父母,禮敬師長同門,一生一世奉行不二。』 你只要一皈依就必需遵守法律、戒律,那裡有你胡說八道的空間?連師尊都必需遵守佛陀制定的戒律,還有國家的法律,請問有那位弟子可以例外呢?「奉法持戒」,「禮敬師長同門」,這兩句你該不會看不懂吧! 此種離譜例子我不只看過一次,有次因緣巧合我也見識過一個寶貝師姐的奇言異行,她自己製作一張表格,她的位子就在師尊一人之下,她的腳下是宗委會與各寺、堂、同修會等等……。阿彌陀佛喔!她說她要幫師尊把真佛宗弘揚到全世界,所以她只對師尊效忠。那麼,那天師尊涅槃,大家就得全聽她一人的囉!諸位大德,別聽到什麼我的頭永遠頂著根本上師就不得了啦!那個弟子的頭不是頂著根本上師呢?頭頂著根本上師就可以不守 規範,不聽規勸?這種患「大頭病」的同門,不分出家眾或在家眾,小弟都見識過了。 謬論二:「我是親耳聽師尊說的。」 這位女法師說:「師尊曾經對我說:『離開真佛宗。哈哈哈!我發現他(師尊)指的是離開所謂的傳統概念;某某上師說的,或規定修法技巧。」 這種托大,故作姿態的言論,無非是想讓同門知道她有師尊獨特的法門,她有不凡的見地而已,但是,真有那麼神嗎? 我也可以告訴諸位大德,師尊也親口跟我說過:「根本沒有真佛宗,根本沒有蓮生活佛盧勝彥,月球上根本沒有善與惡。」 那麼,我是否可據此告訴諸位大德:「你們可以離開真佛宗,可以不用禮拜師尊,可以任意為善為惡呢?」有智慧的人就知道這是曲解佛意,不是師尊的本意,你們說是不是呢? 師尊要你們超越真佛 宗和蓮生活佛盧勝彥以及善惡等等「名相」,這是在「理」上的超越,不是要你們不用敬師,重法,實修,若做其他解釋,即是為心魔所縛,所言即是魔語! 她試圖用中觀正見來「圓滿」自己的邪說的確高明!但是遇到老夫算她倒楣,中觀正見豈能如此胡謅,中觀正見早已被她搞成偏觀邪見,她以為光靠巧言善辨再加上「禪定」中師尊說的,這樣就可以矇混過關嗎? 中觀正見就是「沒分別」這三個字嗎? 以下是這位女法師部落格出現的「戲論」。 『在真佛宗這些年來,領悟到,唯有離開真佛宗才能見真佛。 若只是待在真佛宗,只能見到真佛宗,不能見到真佛。 當見了真佛後,也就沒有離開或不離開真佛宗的問題存在。——妙哉!』 『那些離開真佛宗的是因為見不到真佛才會離開,反而我是 為了見真佛才會離開真佛宗,這裡面的差距是在…… 我雖然離開,每天仍然一日一修,頭頂永遠坐著最尊貴的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唯一選擇」這是對我而言……其他人未必是這樣,例如這藥方對我有益,對別人可能是毒藥,就是這個意思。』 請教諸位大德,真佛宗,宗委會,根本上師,這三個名詞可以說毫無關聯嗎? 試想,沒有根本上師何來真佛宗?沒有真佛宗何來宗委會呢? 她不遵守宗委會的規勸與規範,還好意思說是最尊敬師尊的弟子,頭頂還頂著根本上師呢!離開真佛宗等於離開根本上師,離間同門等同離間僧團,此事乃造地獄惡業之因,她懂嗎? 到底什麼是「中觀正見」?不懂裝懂,她根本是個大外行,還敢把六祖的名諱抬出來!以為「不思善,不思惡」就是沒有分別嗎?那麼馮京也 能當馬?喔? 跟諸位分享以下經文。 《中論觀因緣品第一》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以此二偈讚佛,則已略說第一義。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從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事後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 這是龍樹菩薩所著的《中論》,「善滅諸戲論」這才是開悟者的論點,要論述佛法不是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語,或 是嘻嘻哈哈的字眼就可以矇混過去,寫不出來的還可以用……代替,這種高來高去的行為,就是「開悟」者嗎?「中觀正見」,簡而言之就是不偏不倚,她不把宗委會的規範與規勸當一回事,這就是「我執」未除的明證,公然說同宗僧人的是非已觸犯戒律,她有把皈依師父放在眼裡嗎?開悟者就可以鼓勵同門離開宗派到外面尋覓「真佛」嗎?不「奉法持戒」,不「禮敬師長同門」,行為舉止已偏離正道,尚奢言自己已見「真佛」,嗚呼哀哉!至此,諸位大德應能分辨「真悟」與「錯悟」的差別吧? 結語: 我來舉幾個簡單的例子,讓大家明瞭這位法師的過失。 我們上醫院就得聽醫生護士的,對不對? 到學校讀書就得聽教授老師的,對不對? 開車上馬路就得聽交通警察的,對不對? 你能說名字是父母給的, 我幹嘛聽你們的,對或不對? 每個真佛宗的弟子法號都是師尊給的,那麼以後是不是可以全都向交通組與保安組的同門嗆說:「法號是師尊給的,我幹嘛聽你們的指揮。」 我認識幫師尊開過車的蓮極上師與蓮贈法師,這兩位弘法人員也沒仗著是師尊司機的身份,有任何逾越分際的行為,他們一樣接受交通組的指揮,行為舉止謙虛有禮,足堪為弘法人員的榜樣。 師尊是職業軍人出身,對自己要求非常嚴格,從未有過犯法犯戒的行為。如果你自認為是師尊的心傳弟子,有將師尊放在心裡頭,請你捫心自問,你有犯戒嗎?有犯戒就得向根本上師求懺悔,乞求還淨,便能再度成為真佛宗的法師,切勿自誤誤人。 敝人在此也勸告各位同門,勿與犯戒弘法人員為伍,以免受其誤導背離根本上師與傳承。 以下列舉三項戒律 條文,供各位大德參考: 事師五十頌:第十三條,勿令阿闍梨少分生煩惱,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破和合僧是五逆重罪之一,其罪等同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之血。 八敬法: 一者比丘持大戒母人比丘尼。當從受正法。不得戲故輕慢之。調欺咳笑說不急之事。用自歡樂也。 二者比丘持大戒。半月以上。比丘尼當禮事之。不得故言新沙門勞精進乎。今日寒熱乃爾耶。設有是語者。便為亂新學比丘意。常自恭敬謹敕自修。勸樂新學遠離防欲憺然自守。 三者比丘比丘尼。不得相與並居同止。設相與並居同止者。為不清淨。為欲所纏。不免罪根。堅當自制明斷欲情憺然自守。 四者三月止一處自相撿挍。所聞所見當自省察。若邪語受而不報。聞若不聞。見若不見。亦無往反之緣憺而自守。 五者比 丘尼不得訟問自了。設比丘以所聞所見。若比丘有所聞見訟問比丘尼。比丘尼即當自省過惡。不得高聲大語自現其欲態也。當自撿挍憺而自守。 六者比丘尼有庶幾於道法者得問比丘僧經律之事。但得說般若波羅蜜。不得共說世間不急之事也。設說不急之事者。知是人非為道也。是為世間放逸之人耳。深自省察憺而自守。 七者比丘尼自未得道。若犯法律之戒。當半月詣眾僧中自首過懺悔。以棄憍慢之態。今復如是自恥慚愧。深自省察憺而自守。 八者比丘尼雖百歲持大戒。當處新受大戒比丘下坐。當以謙敬為作禮。是為八敬之法。 Share this:Facebook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