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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溫哥華
12/18/2024
溫哥華真佛報
蓮慈上師作品

成就佛教大護法的條件

圖右起蓮香師母、蓮生師佛、蓮慈上師合影

‧蓮慈金剛上師‧
  有同門問,近期盧師尊的護摩介紹很多大護法尊,每一尊都非常偉大。請問,如何修才能成就一位真正的佛教大護法?
  近期華光雷藏寺在修摩利支天法,摩利支天菩薩是大日座前的戰威金剛,是一尊非常有威力的大護法尊。而《佛說摩利支天經》正是一部大護法經,有成就大護法的口訣在其中。佛告諸比丘:「有天名摩利支天,常行日前。彼摩利支天,無人能見,無人能捉,不為人欺誑,不為人縛,不為人債其財務,不為怨家能得其便。」佛告諸比丘:「若有人知彼摩利支天名者,彼人亦不可見,亦不可捉,不為人欺誑,不為人縛,不為人債其財務,不為怨家能得其便。」
  這部經就有摩利支天菩薩要教導佛子的護法精神──「無我」。因為「無我」,所以無人可見,無人能捉,不為人欺誑。可見,成為大護法的第一個基本條件,就是「無我」。
  前一段時間媒體報導韓國船難事故,一部分涉案人員被法院判處了死刑,原因就是做為船長和船員,肩負著全船的安危使命,等於是這艘船的護法。但是卻在船難發生時,不顧船上學生的死活,只顧自己跳上救生艇逃命,而且還用廣播讓學生繼續留在船艙裡,錯失逃生良機,結果造成數以百計的學生死亡。這種行為正是典型的非護法精神的模式。同樣道理,如果一名消防員,面對大火時,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他也絕對不會衝入大火中去救人。可見,成就大護法的第一個基本條件,必定是「無我」。
  成就大護法的第二個基本條件是──「利他」。如果只知道無我,用錯了地方的時候,就會失之毫厘,謬之千里,也不是護法精神。比如有人在商店裡拿東西沒付錢就要走,被發現後說:「我當時頭腦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還有人答應別人要做的事情,轉頭就忘記,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卻記得很牢。所以,無我一定是用在利他上,才是真正的護法精神,才能利益廣大眾生。
  成就佛教大護法的第三個基本條件是「依教奉行」。護法一定是無條件地護持根本上師、佛、法、僧,根本上師有危險時,或是需要救人利他時,護法要挺身而出去犧牲和奉獻,這樣才能成就像摩利支天菩薩一樣,成為大日如來座前的開路先鋒。
  比如有師尊在的地方,或是道場有法會,或是道場需要義工幫忙做佛事時,所有的護法都應放下自己的私事前往護持;不能用種種理由推脫。
  蓮生活佛盧師尊正是具有這三個基本條件的佛教最高的護法情操的大成就者,盧師尊的誓願──粉身碎骨度眾生,粉身碎骨即無我,度眾生是利他。所以說,如何成就佛教的大護法,只要跟隨盧師尊的教導、無我的基礎上去利他,再依教奉行,當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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