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佛公案參參參》
支持王清峰
‧蓮生活佛盧勝彥‧
我在台灣期間,知道法務部長「王清峰」,主張「廢除死刑」。
此「廢除死刑」引起了社會大眾一片嘩然,反對的一方,認為「死囚犯」殘暴如野獸,若不殺,難道要這些野獸繼續害人嗎?
主張:
殺人者死。
以牙還牙。(納命來)
以眼還眼。(納命來)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讚賞王部長的,他們以「人道」的立場及「人權」的立場,來支持王部長「廢除死刑」。
盧師尊平心靜氣的想了一想,我是覺得,佛教的戒律第一條 ,就是「不殺生」戒。
我們學佛的人,知道眾生皆有「佛性」,執行死刑,就是殺了「佛性」。
依此:
我主張戒殺。
我主張戒殺,並非寬容凶手,要慈悲凶手,要凶手懺悔等等。
而是將凶手「終身監禁」、「終身勞役」,將剩餘的生命,還給社會大眾。
(不准放出,失去自由比死還痛苦)
如果凶手能真正懺悔,那當然更好。但,仍然不能放出,以免再暴發凶性。
有人問我:
「盧師尊如果被人殺死,如何?」
我答:
「領死!」
人問:
「領死是什麼意思?」
我答:「自然就死。」
「為什麼能如此?那麼自然、無怨?」
我答:
「因為我早知道,須彌山會倒,大海會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