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仁愛惜物命是求惻隱之心
善事無窮無盡就功德無數
文/明朝袁了凡
(編者按:《了凡四訓》這本書,是中國明朝進士袁了凡先生所作的家訓,教誡他的兒子袁天啟,認識命運的真相,明辨善惡的標準,改過遷善的方法,以及行善積德謙虛種種的效驗;並且以他自己改造命運的經驗來「現身說法」;讀了可以使人心目豁開,信心勇氣倍增,亟欲效法了凡先生,來改造自己的命運;實在是一本有益世道人心,轉移社會風氣不可多得的好書。有「立命之學」、「改過之法」、「積善之方」、「謙德之效」四篇。本文採用民初黃智海先生白話闡釋,期盼本報讀者閱讀以後,人人都能懂得趨吉避凶,立命改運之方,一切光明吉祥。)
(文接第1229期第14版)
失言失人,都是自己智慧不夠,分辨不出來,就應該自己仔細反省檢討;如此才能不失言,也不失人。
什麼叫做救人危急呢?患難顛沛的事情,在人的一生當中,都是常有的。假使偶而碰到患難危急的人,應該要將他的痛苦,當做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一樣,趕快設法解救,看他有什麼被人冤屈壓迫的事情,或是用話語幫助他申辯明白,用種種的方法來救濟他的困苦。明朝的崔子曾經說:恩惠不在乎大小,只要在別人危急的時候,趕緊去幫助他就可以了。這句話真正是仁者的話呀!
什麼叫做興建大利呢?講小的,在一個鄉中,講大的,在一個縣內,凡是有益公眾的事,最應該發起興建。或是開闢水道來灌溉農田;或是建築堤岸來預防水災;或是修築橋樑,使行旅交通方便,或是施送茶飯,救濟飢餓口渴的人。隨時遇到機會,都要勸導大家,同心協力,出錢出力來興建;縱然有別人在暗中毀謗你,中傷你;你也不要為了避嫌疑就不去做,也不要怕辛苦,擔心別人嫉妒怨恨,就推託不做,這都是不可以的。
什麼叫做捨財作福呢?佛門裡的萬種善行,以布施為最重要。「布施」就是捨,什麼都捨得,就合佛的意思了。真正明白道理的人,什麼都肯捨;譬如自己身上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念頭,沒有一樣不肯捨掉。譬如,佛陀曾在因地修行的時候,捨身飼虎。
在身外的色、聲、香、味、觸、法,也都可以一概捨棄。一個人所有的一切,沒有一樣不可以捨掉,能夠如此,那就身心清淨,沒有煩惱,就如同佛菩薩了。若是不能什麼都捨,那就先從錢財上著手布施。世間人都把穿衣吃飯,看得像生命一樣重要;因此,錢財上的布施也最為重要;如果我能夠痛痛快快地施捨錢財;對內而言,可以破除我小器的毛病;對外而言,則可救濟別人的急難。
不過錢財不易看破,起初做起來,難免會有一些勉強,只要捨慣了,心中自然安逸,也就沒有什麼捨不得了。這是最容易消除自己的貪念私心,也可以除掉自己對錢財的執著與吝嗇。
什麼叫做護持正法呢?法是千萬年來,有靈性的有情生命的眼目,也是真理的準繩;但是法有正有邪,如果沒有正法,如何能夠參加幫助天地造化之功呢?怎樣會使得各式各樣的人以及種種的東西,都能夠像裁布成衣那樣的成功呢?怎樣可以脫出那種種的迷惑,離開那種種的束縛呢?怎樣可以建設整理世上一切的事情,和逃出這個污穢世界,生死輪迴的苦海呢?這都需要靠有了正法,才像有了光明的大路可走。
所以凡是看到聖賢的寺廟,圖像,經典,遺訓,都要加以敬重;至於有破損不完全的,都應該要修補,整理。而講到佛門正法,尤其應該敬重的加以傳播宣揚,使大家都重視,才可以上報佛的恩德,這些都是更應該加以全力去實踐的。
什麼叫做敬重尊長呢?家裏的父親,兄長,國家的君王,長官;以及凡是年歲,道德,職位,見識高的人,都應該格外虔誠的去敬重他們。
在家裡侍奉父母,要有深愛父母的心,與委婉和順的容貌;而且聲要和,氣要平;這樣不斷地薰染成習慣,就變成自然的好性情,這就是和氣可以感勤天心的根本辦法。
出門在外侍候君王,不論什麼事,都應該依照國法去做;不可以為君王不知道,自己就可以隨意亂做呀!判一個犯罪的人,不論他的罪輕或重,都要仔細審問,公平地執法;不可以為君王不知道,就可以作威作福冤枉人!
服侍君王,像面對上天一樣的恭敬,這是古人所訂的規範,這種地方關係陰德最大。你們試看,凡是忠孝人家,他們的子孫,沒有不發達久遠而且前途興旺的,所以一定要小心謹慎的去做。
什麼叫做愛惜物命呢?要知道一個人之所以能夠算他是人,就是在他有這一片惻隱的心罷了。所以孟子說:「沒有惻隱之心就不是人。」
求仁的,就是求這一片惻隱之心;積德的,也就是積這一片惻隱的心。有惻隱心就是仁;有惻隱心,就是德。沒有惻隱心,就是無仁心,沒道德。周禮上曾說:「每年正月的時候,正是畜牲最容易懷孕的期間,這時候祭品勿用母的。因為要預防畜牲肚裡有胎兒的緣故。」
孟子說:「君子不肯住在廚房附近。就是要保全自己的惻隱之心,所以,前輩有四種肉不吃的禁忌。譬如說,聽到動物被殺的聲音,不吃,或者在牠被殺的時候看見,不吃;或者是自己養大的,不吃,或專門為我殺的,不吃。後輩的人,若要學習前輩的仁慈心,一下子做不到斷食葷腥,也應該依照前輩的辦法,禁戒少吃。」
照佛法來講,一切有生命的東西,都是因為前生造了孽而投胎做畜牲;等到牠們的罪孽還完了後,仍然可以投胎做人的。做人以後若是肯修行,也可以修成佛。那麼我今生所吃的肉,難保不就是吃了未來佛的肉,並且現在的畜牲,在無量過去的前世中,也一定曾經做過人;那麼牠們可能曾做過我前生中的父母,妻子,親族,朋友,我今天吃的肉,可能就是吃我前生的父母,妻子,親族,朋友的肉了。而今天我做人,牠做畜牲,我吃牠,我就造了殺孽,與牠結下冤仇。如果被我吃的畜牲,來世牠的孽債還清了,投生做了人,而我卻因為殺生造孽,投胎做畜牲,恐怕他也要報復我殺他之仇,而來殺我,吃我了。這樣說來,還能殺生麼?肉還能吃得下嗎?況且吃肉就算味道好,也不過是經過嘴裡到喉嚨那段時候,還覺得有味道,等到咽了下去,還有什麼味道?與素菜有什麼兩樣,為什麼一定要殺生造孽呢?
雖然一時做不到不吃肉,也應該漸漸地減少吃肉,直到完全不吃。這樣子慈悲心就會愈來愈增加。不但殺生應戒,就是那些極小,不論愚蠢的或是有靈性的,凡是有生命的,都應該禁止傷害牠們的性命。像要用絲來做衣服,就把蠶繭放在水裡燒,那要傷害多少蠶的性命?掘地種田,要殺害地下多少蟲的性命;想想我們穿的衣、吃的飯,是從那裡來的呢?都是殺牠們的命,來養活我們自己;所以糟蹋糧食,浪費東西的罪孽,實在也應該與殺生的罪孽相等。至於隨手誤傷的生命,腳下誤踏而死的生命,又不曉得有多少,這都應該要設法防止。宋朝的蘇東坡有首詩說:愛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
意思是說:恐怕老鼠餓死,所以為老鼠留些飯;哀憐飛蛾撲到燈上燙死,所以燈也不點。這話是多麼的仁厚慈悲呀!
善事無窮無盡,那能說得完;只要把上邊說的十件事,加以推廣發揚,那麼無數的功德,就都完備了。
(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