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蓮花明博
在還沒有討論到這篇文章的正題之前,先引述一段佛世尊的說法:「……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當時佛大弟子舍利佛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荊棘沙礫,土十諸山,穢惡充滿。」梵王則認為是舍利佛,心落在邊見,心有高下,不依佛慧,故見此土不淨。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若千百珍寶嚴飾,如無量功德寶莊嚴土。一切大眾歎未曾有。而皆自見坐寶蓮華。舍利佛立時讚歎:「世尊,本所不見,本所不聞,今佛國土嚴淨悉現。」
佛告舍利佛:「我佛國土常淨若此,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眾惡不淨土耳。」當是時,大眾多人,皆得無生法忍,發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是一段佛世尊施展神通,使未能修習甚深禪定的眾生,而暫時起剎那成就證量,至覺悟到「外相」與「心」、「意」、「意識」運作而建立的重要見關鍵。
而「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就是「唯識學」發展下來的重要基礎。討論到「唯識學派」,卻不能不研究「唯識學」的先軀導引:「俱舍論」。印順導師亦曾對「俱舍論」作深度探討而加以讚揚。
「俱舍論」的作者世親菩薩與本宗師佛在過去世中有甚親切關係。「俱舍」可意譯為「藏」。在世親的觀點:「俱舍論」就是一切法所收藏處。「俱舍論」分九品,前八品講述一切法「有漏」與及「無漏」的種種運作,最後一品則闡明「一切法」中「無我」。強調法界業力實有,但是眾生所執的「我」卻是「虛妄分別」而成立,無永恆的本質,亦無獨立的自性。「眾生」所認識的「自我」,只是因緣和合,虛妄分別而建立。「法界業力」實有,而「眾生自我」則空,就是「俱舍論」的主旨。
「俱舍論」雖然是世親菩薩所作,但我們卻不可以把世親的證量與及研究範圍,局限在「俱舍論」之所述。世親在「唯識學」方面的著述,例如「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又如世親在彌勒菩薩「慈氏學派」:「慈氏五論」方面的研究與註疏,就更能表達出世親菩薩在佛學上的成就及貢獻。而「俱舍論」則可以作為菩薩在「小乘」佛學理論方面的破冰之作,「小乘」亦有其重要性及可取者,亦是佛子所須要理解的論著。其實,世親在「小乘」著述中談論到「苦」,認為世間「苦」、「樂」參半,這是與「小乘」論師所強調的「觀身不淨」,「觀受是苦」,世間事一切皆「苦」截然不同。世親的「小乘」觀點:「苦」、「樂」參半而不定,已是有大乘中道觀的影子。
引述世親所述:「……如聚蘊定是假有,若爾,應諸有『色』、『處』亦是假有。『眼』等『極微』,要多積聚成生門故,此理非難,多積聚中,一一『極微』,有因用故。若不能者,由『根』、『境』互相運作而產生『識』,此實非理……。」此處就特地點出「識」的重要性,而「識」其實就是「根」的功能及利用,與「根」如「眼」、「耳」……等器官本體不同,不應混為一談。在「根」、「境」、「識」中,奠定了:「外境」依「心識」而顯現,而「心識」則依「外境」配合「業力」的運作而起分別。這就是「唯識學」的起點。小明的女朋友是黑人,在大眾眼中,就是普通的一名黑妹,但是小明卻常常讚這黑妹皮膚光潔亮麗。情人眼裡出西施。就是這麼說。再以水為例:為什麼天人見如琉璃,餓鬼見似濃血,眾生則以之飲用。「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作用。
在「唯識三十頌」中,世親解說「內識」與「一切法」(外顯現)的關鍵如下:「……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轉,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即是謂聖者解說佛法,用假設施來作比喻,說有「我」、「法」都是依「內識」所變現而產生,而能變的「識體」,只有三類,就是「異熟」(阿賴耶識):「指異時而成熟,或異類而能成熟果」之作用,「思量」(末那七識,妄執自我)及前六個了別境識。而這些「識」種子,恆轉如瀑流,須修習至「阿羅漢」果位才能捨離「我」、「愛」、「執」等等縛束。眾生在輪迴界混轉,隨著各種習氣,成立種種「妄想」,「遍計」,「猜度」,又由「依他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於無我中,執有實我,於無法中,執有實法。不了解,眾緣和合而生,但卻是假有,無永恆的實體,亦無不變的自性。
唐三藏玄奘法師在「八異規矩頌」中講述「阿賴耶識」為「……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指出「阿賴耶識」在眾生分段生死的作用,眾生在輪迴界分段生死中,由現行習氣所造之「善」、「惡」業,反薰第八識,而八識「阿賴耶識」有攝受,隱藏、持續,執持各種功能。眾生出生時是第八識先來,死時卻是第八識最後去。而眾生的因緣果報,就是「識」的運作而引起。
「萬法唯識」的見地,在修習禪定方面,引用師佛《定中之定》所述:「……一般人不是天生的大根器,一定要由有所緣開始修。先修念住,就是把念頭住在一個對象上。例如數息觀,也就是觀呼吸,守住念頭。……」在《三摩地玄機》中,「……『數息法』──對治散亂。『不淨觀』──對治貪。『慈悲觀』──對治瞋恨。『因緣觀』──對治癡。觀修的益處:『數息觀』能得『靜定』。『慈悲觀』能增『福德』。『不淨觀』增長『出離』。『因緣觀』體會『空性』。不執著。一切煩惱斷盡。」
「XX」及跟隨者,就是未了悟世親菩薩、師佛及聖者所傳的道理,著重「外相」種種小靈小驗,再加以謊言迷惑眾生,對「外境」執實,利用極度「貪」、「瞋」、「癡」的鬼眾,「凶鬼」、「餓鬼」、「惡鬼」,謗佛、破法,害眾生,甚至對環境造成災害,引出森林大火,弄得多人受害,精神錯亂。自身及眷屬都陷地獄。就是偏離了「正法」,不能腳踏實地,按「次第」依止師佛修行。回頭是岸,不能取巧,不可作誑妄謊言。否則身陷地獄,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