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生活佛盧勝彥‧
真正的佛弟子,當然不會「養鬼」,因為「養鬼」不是佛陀傳下來的法。
在泰國及東南亞國家,很多巫師「養鬼」,那是為了世俗的利益而「養鬼」,也為了幫人做「降頭」而養鬼,這都是邪法。
所以;
「佛陀的弟子要捨棄養鬼」。
佛陀的教法中,有重要的法義:
一、要捨棄身體。
二、要捨棄心意。
前者是「無我」。
後者是「無心」。
另外:
有生必有死。
有強必有弱。
有少必有老。
有富必有貧。
這是不可能抗拒的,抗拒違反了「自然法則」,也就是「無常法則」。
「苦」是必然的。例如,愛別離,怨親會,病痛的苦……。
佛的法義是:
「苦」、「空」、「無常」、「無我」。
當佛弟子,明白法義之後,開發了「定」境,會得到「智慧」,然後會看到法的奇妙,內在的光明顯現了出來。
反之:
「養鬼」者是專注世俗利益的,「養鬼」者會:
一、爭地位。
二、爭地盤。
三、爭群眾。
四、爭財物。
五、鬪爭。
反而會增加了個人的煩惱,屈服在鬼力之下,精神上反而會更加的墮落,對善惡的觀念盲點無知。
由於得到「鬼力」的加持,就會認為自己已經成就了。成就最大的佛。
於是:
為所欲為,胡作非為了,把蓮華生大士的:「敬師、重法、實修」拋諸腦後。
自我放逸。
恐嚇取財。
迷失法義。
自以為是。
貢高我慢。
鬼力聚眾。
唯我獨尊。
最後以自己為最大,佛菩薩金剛護法,自己均超越之而不慚,欺師滅祖了。鬼妄語,養鬼者自然妄語連篇,講的都是鬼話。
這些「養鬼」的人,其實在佛陀的法義之下,是毫無價值的,毫無自求改正或淨化的功能,一墮鬼趣,失去了自己的價值,修行上一點進步也沒有。
迷於「鬼通」,自以為是「鬼通」。不可能放棄骯髒的鬼。
明眼者,勸止再三。
養鬼者不聽。
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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