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C
加拿大溫哥華
11/17/2024
溫哥華真佛報
焦點

師尊創作50年 總集智慧資源 「財團法人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隆重成立──訪執行長周慧芳律師談宗旨與願景

圖為師尊、師母切慶賀蛋糕p1144-11-01 文/真佛記者 曉曉
  今(2017)年,是真佛宗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盧勝彥創作滿50年的一個新的里程碑。回首師尊從1967年撰寫第一本著作《淡煙集》開始,半世紀以來,祂日日筆耕、辛勤不輟,至今已完成258冊著作。就像師尊在第255本文集《夢中的翅膀》的序中所言:「每一本書,都是我的人生靈感,我將把每一本書疊起來,不是等身而已,要等樓,要等高層次的樓。書代表了我的心。」
  事實講起來,真佛宗可以攝召五百萬弟子皈依,全世界有千位的弘法人員(含在家及出家眾),及四百多座道場,可以說是由師尊的書所建立的。因為很多的弟子,都是先從閱讀文集開始,在長期的接觸下,才進而開始修習真佛密法的。
  過去十多年來,在智慧財產權觀念的驅使下,宗內有志之士曾經竭盡心力將師尊的心血結晶,以專業的方式進行統籌管理。然而社會持續在進步,師尊文集的管理與推廣,也該有其階段性的發展。尤其現今電子時代已然降臨,任何行業,原本是紙張作業的,幾乎全部變成為電子作業,「電子書」更是當中的寵兒。因為書籍的保存有年限,CD、DVD也有使用年限,何況現代人的步調越來越快,電子書輕便,且易查尋,並傳之久遠,乃成為了最佳的選擇。
圖為盧師尊付予周慧芳律師(右)等人,總集、推廣蓮生活佛創作的重責大任p1144-11-02  2015年9月,在一個特殊的因緣下,師尊以「真佛般若藏」為名,完全授權周慧芳律師等人,將其所有創作進行蒐集、整理、推廣的工作。在第257本著作《煙雨微微》的「真佛般若藏」一文中,師尊寫道:「有周慧芳律師等人,將我的一生種種,在網路上,總結成一個架構,名叫:『真佛般若藏』。」「『真佛般若藏』的內涵,不只是書,以及無數的說法真諦,甚至詩、詞、歌、賦,藝術作品,甚至金剛拳、金剛棍,還有『白蓮花的飄升』。」「我說:我的一生有四:寫作、畫畫、修法、弘法。就是這樣而已!他們說:不是這樣而已,我們要全部都錄,而且要動起來。由一個人的一生,互動到師尊與弟子,互動到群眾,互動到各色人種,互動到全體眾生,互動到全世界。」
  於是,2016年12月下旬,「財團法人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申請案正式獲准成立,並由中央研究院院士朱時宜教授擔任董事長,周慧芳律師為執行長。誠如周律師的文章「在『真佛般若藏』看到高富帥的盧師尊」所寫的:「『真佛般若藏』其意為『真佛智慧的總集』,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針對蓮生活佛的妙智慧做集中管理、分類、編輯,並加以發揚光大的園地。」

  長期以來,周慧芳律師,始終是護持師尊文集著作權的法律顧問之一。
圖為周慧芳律師(右)與盧文祥律師賢伉儷p1144-12-01  周慧芳律師,台灣省台北市人,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美國富蘭克林法學院智慧財產權碩士。曾經擔任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台灣高等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主持過律師事務所,現為聯合專利商標事務所(UPSC)顧問。周律師的夫婿盧文祥,也是一位知名的律師,曾任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駐新加坡台北辦事處經濟參事等職,現已退休,仍從事顧問的工作。
  周慧芳律師是真佛宗二十年的老弟子了。1996年,周律師和夫婿前往美國東岸唸書進修,他們的一位朋友,前中國時報記者石常輝說,既然來美國,有機會應該認識認識當今最有名的法王,蓮生活佛盧勝彥。其實在台灣花蓮時,他們也曾聽一位顯教的師父提過盧師尊。
  於是,1996年秋季,趁著在西雅圖轉機之際,盧律師、周律師帶著兩個就讀國小的女兒郁潔和郁心,跟著石記者,首次拜訪真佛宗祖廟並參加大法會。周慧芳律師說,他們完全是出於好奇心去的,那天當他們由雷藏寺大門進入時,師尊、師母正巧從密苑出來巡視次日法會會場,在石記者介紹下互相寒暄,周律師還笑著跟師母說:「我先生剛好也姓盧,我們都是盧家的媳婦。」
  那時候西雅圖雷藏寺的法會規模還不大,頂多就是在廟前搭棚子迎客,周慧芳一家四口被安排在棚內前座貴賓席。周律師記得很清楚,當日,天空下著毛毛細雨,大法會前,她還擔心位子不多,站在棚外的人怎麼辦?孰料旁邊馬上有人接腔:「妳放心,我們師尊出來的時候,就沒有雨了。」一時,周律師的心裡問號連連,心想:「是真的,還是假的?」「說的好像真的,迷信居然迷得這個樣子。」但不多久,就在師尊蒞臨時,雨真的停了!
  最令周慧芳律師印象深刻的是,當師尊在法座上開示時,兩個稚幼的女兒竟然都在座位上興致勃勃地聽著,並笑得很開懷,以致於從頭到尾都沒有離開過位置,因為台上師尊的說法太幽默、太引人入勝了,跟以前曾經接觸過,只講大道理的別宗師父很不一樣。更神奇的是,周律師注意到,就在法會結束,師尊進到密苑後,雨又繼續開始下了。
  這趟西雅圖之旅,讓周慧芳律師感受到,他們一家與師尊是有緣的。何況當時出遠門在外求學,也確實需要有一個信仰做為精神寄託,於是,他們皈依了真佛宗。
  從2005年到2012年,周律師因為兩個女兒赴西雅圖讀書,開始當起空中飛人;2012年到2016年,她更暫停台灣工作,伴隨寶貝兒子哲生在西雅圖就讀高中四年。周律師說,當時選擇西雅圖就學,是因為台灣直飛只需十小時左右,方便探視;加上環境清幽,適合小孩子讀書,尤其的是,師尊坐鎮西雅圖最安全,才是她考量的主因。
  周慧芳律師說,這四年長期待在西雅圖,讓她有更多機會親近師尊和師母。之前,她雖然已多年擔任師尊文集的法律顧問,但她自身有繁忙的律師業務,所以宗派工作不是常態性的,也沒法完全投入,往往只是被動性的處理與書信往來。
圖為「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周慧芳律師p1144-12-03  「真佛般若藏」的真正因緣,據周慧芳律師表示,源起於2015年的西雅圖秋季大法會期間。其實,早先師母就曾經就師尊文集的電子化跟周律師商討過,但當時並未積極進行;然而就是在法會期間,不約而同宗派內有不同單位也先後提出了電子書企劃案,輾轉交到她手上後,吸取各方意見,於是加速了整個重要工作的進程。
  在研讀澳洲朱師姐的企劃案中,周慧芳律師看到師尊2012年的著作《又一番雨過》(第230冊)裡面的「曹欽盛如是說」一文。曹欽盛與白彥瑜夫婦,住在美國紐澤西州,是電腦科技的專家,因為覺得紙書漸漸的沒落,因而把自己二千多冊的藏書,全部捐給圖書館。師尊在文章中寫道:「曹欽盛說,現在的趨勢,科技發展迅速,已漸漸變成『電子書』時代了。」「又說:盧師尊是密教的高人,從基本的四加行密法,到最無上的大圓滿密法全寫在書上。這種舉世無雙的密教大師,世上難覓,能聞法修法者,是最大的福分。盧師尊的說法,能說敢說,已是無人能勝!何不請多位專家,依師著作,編集密法大全,在電子書,豈不是千古流傳?」
  當時,周慧芳律師還正苦思如何才能順利展開師尊師母的重託,因為她雖然具備法律知識,可以從管理的工作,但電子書所涉及的電腦科技專業,卻必須有適合的人才才能勝任。而「曹欽盛如是說」這篇文章,恰似給了她一個觸動、一絲曙光,因而正式啟動電子書的建置。幸運的是,雙方在經過長達一年多的溝通與共事後,曹氏夫婦果真是非常優秀的人才,不僅技術專業、視野宏觀,具藝術眼光,有行銷概念,而且他們非常發心,願意義務奉獻於此千秋大業。周律師說:「師尊文集的電子書如果可以跟大家見面,沒有曹欽盛和白彥瑜他們兩個是不可能的。」「他們真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周慧芳律師曾經撰文寫道:「回顧2000年大燈文化成立,我親赴香港面見當時赴港主持時輪金剛法會的師尊,正式接受委任,擔任師尊創作的法律顧問工作。」「在此之前,師尊創作的出版事業,我形容是群雄割據的局面,經過各地上師的協助,一番努力總算平定。此後,出版工作則由大燈文化統一執行。當時的我和師尊的文集,是法律上的管理關係。師尊與日俱增的文集數量,雖偶有翻閱,但對我而言,僅是隨著年度不斷更新的數字。」
  誠然,由吳淑美師姐主持的大燈文化,自2000年6月20日成立後,即以出版發行師尊著作、畫作為主,包含圖書、有聲書、CD、畫冊、繪本等,每二月至少上巿一本書籍,長期推動圖書館與矯正機關贈書活動,不僅巿場口碑優良,也為師尊創作的彙整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一向以來,對於師尊文集的流通都有很多意見。有人認為,既然是善書,就不要有商業行為,應該廣為流傳,低價助印結緣。也有弟子認為,師尊文集,是智慧的結晶,是開悟的口訣心要,千載難逢,因此如果便宜甚至粗劣印製,恐怕眾生得來太容易,以至於不會珍惜。而原先悲憫眾生的師尊也沒有很多想法,祂不在乎稿酬,只希望有人印祂的書,把書流佈出去,就很開心了。師尊甚至曾跟弟子開玩笑說,即使盜版也很好,因為表示有很多人在看書。
圖為師尊文集著作權執照p1144-11-03  不過,在2002年出版的第158本文集《孤燈下的思惟》的「推廣文集之外」一文中,師尊已明確指出:「與其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利,一定要尊重寫出正法的人,因此相關權利及翻譯之成果應由師尊所擁有,此為發心弟子取得翻譯權之前提要件。」另外,在第176冊《小雨繽紛集》的「『智慧財產權』漫談」文中,更進一步表明:「我將自己的作品及其他,授權智慧財產權周慧芳律師處理。」「我的意思是︰有一個管理制度。弟子或他人若應用(引用)師尊的作品,一小部分,我是允許。如果用了大部分,或整本書,或半本書,則須向周慧芳律師提出申請,或由蓮香上師去判別准或不准。原則上都是准的。」「因為只要不拿來謀取利益、不打擊市場行銷、不粗製濫造、不歪曲作者原義,盧師尊的智慧財產,願意給天下人來共同使用,但,為了誰用了?精品或粗劣?不打擊市場?是否歪曲作者原意?是須要管理的。因為有管理,才知道度了多少眾生。如果不如此,偽品、粗品、仿冒品……,就會充斥整個市場。很可能,遺禍下一代。」「我們要擴大文宣,令人人都知道真理,但,也須要有一個管理制度,避免衍生出無法收拾的局面。」
  因此,在2005年左右,才有「蓮生活佛書畫創作文宣服務流程」的公布,以周慧芳律師事務所為審理窗口,大燈文化為服務窗口,其後加入經由宗委會作為審核申請人資格之程序。其目的在提供各單位舉辦弘法活動,進行文宣工作時所需的蓮生活佛書畫軟體服務,含:當地媒體文宣、廣告文宣、法會文宣、建寺文宣等等,協助文宣製作時,能順利的以合法的方式,快速取得高品質的蓮生活佛文集、畫作、開示集之電子檔案。該服務流程的核心精神則是為了使盧師尊的創作在有制度的管理下,兼顧佛法廣傳之精神,使資源能夠有效的運用並降低多頭馬車、多重浪費的情形產生,也避免成為有心人士的斂財與誤用的工具。
  周慧芳律師指出,以往,很多人未經授權,擅自利用師尊的作品,甚且去營利;本來盜版營利已涉及違法,而未予尊重擅自使用,就真佛弟子而言,更是連最根本的「敬師」都沒做到,遑論其他了。不過「蓮生活佛書畫創作文宣服務流程」實施多年以來,周律師仍不諱言,真正來申請的人並不多,管理也很難,成效極有限。但這一步舉措,還是有其代表性意義與深遠的影響,尤其是讓同門認知到:大家尊重「師尊的智慧財產權」,才能在法紀規範中,順利的弘揚師尊文集,普傳世界,利樂無邊眾生。

  其實,師尊的書就是另一種形式的佛經。因為它是開悟者從佛性中所展現出來的一切文字、話語和感受,任何看到師尊書的人,都會種下解脫的種子,都會得到祂的加持跟領悟。所以說,凡是護持師尊文集的人,功德殊勝無以倫比。
  很欣慰地,「財團法人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在師尊創作屆滿50周年的前夕順利誕生了。周慧芳律師強調,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的主要目標,是把師尊的所有創作做蒐集、整理、分類、編輯、推廣的管理工作。這個平台是集合大家的力量,整合宗派的資源,它是一個獨立單位,不隸屬宗派任何一個組織,而她自己也只是其中的一個連接器。
圖為1967年出版的師尊第一本文集《淡煙集》p1144-12-02  這一年半來,周慧芳律師因為參予基金會網站架構中電子書的校對、編輯、排版等工作,而真正走入了師尊畢生著作的殿堂。在這座殿堂裡,將陸續蒐集著師尊一生的文集、開示集、書畫冊等等,至今為止,包括有258冊文集,85本開示集,和16本畫冊。周律師表示,當我們在做內部工作分配時,如此多的創作,不管如何平均分配,對少數義工來說都是很重的負荷。「而且因為大家都是義工,所以我更必須帶頭去做。」「每當夜深人靜排版時,我一邊閱讀著師尊的書,內心感動異常,因為師尊總是重複再重複地傳達類似的觀念、相同的法要。但師尊每天少少寫作,50年如一日,用恆心所積累的效果,卻是那麼地令人驚豔、令人讚嘆!」
  目前,師尊文集的電子書轉換已經完成,在內部開會討論電子書網站是否要付費時,大家一致認為應該要有對價,為了網站維護及永續經營,收取合理價格維持成本開銷是必要的。她表示:「師尊的書是無價的,沒有道理免費!祂每天每天辛勤地寫作,全體弟子更應該共同護持,或多或少的經濟支持,大家合力將師尊的著作推得更廣更遠,圓滿師尊畢生創作的心願。」
  周慧芳律師非常感激來自宗派的各方鼓勵,除了師尊、師母外,台灣雷藏寺、彩虹雷藏寺、馬密總、台灣大燈、印尼大燈、中觀學會等單位,也都給予她最大的支持。尤以台灣雷藏寺代理住持蓮哲上師的那句話:「反正妳說,我們全力支持,完全配合妳」,讓周律師相當感動之外,更知道這條路走來並不孤單。
  另外,除了大燈文化無條件提供所有師尊創作電子檔資源外,周慧芳律師也感謝台北中觀堂蓮悅上師及其義工的鼎力支持。蓮悅上師長期護持師尊文集推廣的貢獻有目共睹,諸如電視弘法節目、真佛法藏文庫、悅香人文空間等,均累積了很多寶貴經驗,並為同門所樂道。而今年2月12日,中觀堂在台北林口體育館舉辦的「大幻化網」金剛大法會,更將有「真佛般若藏智慧總集」的灌頂,法緣極為殊勝。當然,與周律師共同不懈努力的幕後工作夥伴,如曹欽盛、白彥瑜夫婦、美惠、淑娟、莉娟、瓊文、青樺,及馬來西亞、印尼、美國地區等義工,也是讓她銘感在心的。
  周慧芳律師表示,「財團法人真佛般若藏文教基金會」,是以弘揚師尊創作為宗旨,從事推廣閱讀、鼓勵多元創作、整合宗內既有及未來衍生創作等等為業務,電子書網站只是提供推廣師尊創作的一個閱讀工具。未來的每一步都可能是困境,也需要合力一關關去克服,所幸真佛宗內臥虎藏龍,有太多人才深藏不露。因此,周律師呼籲有志之士、各領域專業人才站出來,提供自身的履歷,協助基金會成立人才資料庫,讓真佛宗團結起來,一起把閱讀師尊文集的風氣帶動起來,才不辜負師尊畢生寫作的辛勞。

相關文章

聖觀音燈 一人一燈 所願吉祥

tbnews7

修聖觀音心得談

tbnews7

真佛報數位版1552期2024年11月14日

tbnews7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to improve your experience. We'll assume you're ok with this, but you can opt-out if you wish. Accept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