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委會批准的籌款名單 發布日期:2017.5.19
道場(組織)
籌款案
申請籌款原因
同意籌款期限
籌款廣告的刊登範圍
1.宗委會文集推廣組
a. 虎神壓煞金卡紙
b. 虎神壓煞護身佛牌
製作流通
自2015.3.12起至2018.3.12止(三年)
世界性
2.美國彩虹雷藏寺財神榜功德主
真佛文物中心營運
自2015.11.12起至2018.11.12止(三年)
世界性
3.燃燈雜誌
a. 財寶天王金身
b. 普巴金剛橛
c. 愛染明王檀香小佛龕
2017年度功德主
自2017.1.5起至2017.12.31止(一年)
世界性
4.真佛報總社
a. 終身供特定主尊光明燈與送紀念品
或b. 送特定主尊佛像金身或佛具
2017~2019年度版面功德主
自2017.2.16起至2019.12.31止(三年)
世界性
註:上述獲得宗委會批准的籌款名單(包括世界性、地方性的籌款),皆必須:
一、每半年一次,請道場(組織)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如有善信不願公布名字,可以「隱名氏」為名)及其善款數額,刊登徵信在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或真佛資訊網路。
二、宗委會根據這半年來的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或真佛資訊網路的徵信,再續發下半年的籌款准證。
三、每半年一次,請道場(組織)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及其金額,呈報宗委會。
四、每年一次,請道場(組織)呈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政收支表給宗委會。
五、如違背上述「一、二、三、四」項目,宗委會便停止其籌款資格,並發佈新聞告知大眾、通知中央文宣不予刊登其籌款廣告。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