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佛宗各級弘法人員
未受到中國正式註冊宗教團體邀請者
不可前往中國內地弘法
蓮生活佛諄諄教誨弟子們清淨身口意、奉公守法、慈悲喜捨、服務社會、報效國家。
宗委會秉承蓮生活佛的教示,尊重並遵守各國法律(含宗教法律)規定。
宗委會規定真佛宗各級弘法人員,如果未受到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級以上正式註冊宗教團體的邀請,不可前往中國內地弘法。
宗委會未曾批准在中國內地設立任何道場。
任何人士假借蓮生活佛或真佛宗名義,在中國內地做消災解厄的法事、活動,甚至以此號召他人,這都是宗委會所不允許的。
有關上述的所有違犯情事,皆屬其個人行為,概與本宗派無關,違者當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及當地法律刑責,並依宗委會監察條文處置。
切盼所有真佛宗弟子體認師尊的法語教授,切實踐履,六度齊修,圓成菩提果。
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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