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生活佛盧勝彥‧
有一位「依凡」者,此人甚樸實,一生無妄為,且有正氣感。
有一天晚上,夜夢中,被數位青衣人,持著文書而帶走。
到了冥間的公署,這時冥王坐在殿上,殿下有一人,是某甲,具狀告依凡,主要是依凡騎摩托車撞死某甲案。
某甲要依凡賠命。
依凡則說:
「我是遠遠看見有一摩托車飛馳甚快,把某甲撞昏;我趕緊停下自己的摩托車,向前想救人。在救人的過程中,某甲有張開眼,看了我一眼,便頭一偏死了。我是救人而非凶手,請勿誤會。」
但某甲說:
「我今獨訟依凡,只因張眼獨見依凡,若非他撞我,天底下豈有這麼好心的人,見我被撞便來救我,一定他心中愧疚,所以救我。」
冥王聽了兩造的言語。
便將兩人帶至「業鏡台」,這一照,真實相全在「業鏡」之中。
某甲看了大悟。
依凡得以無事。
後來依凡醒來,常常述說「業鏡台」前,無冤枉之人。
●
佛陀在世,惡名流佈!
主要是,佛陀有二女難。
一、戰遮──假孕謗佛。
二、孫陀利──指稱與五百羅漢有染,與佛陀有染。後被殺,被拋到佛陀僧團的垃圾箱之中。
此二事,沸沸騰騰鬧了一大陣子。
佛陀的汙名,始終揮之不去。
冤枉嗎?
冤枉。
但,佛陀從不答辯。
●
我如此覺得,在這人間世上,冤枉的事,非常的多。
事實不是這樣。
但被謠傳成這個樣。
沸沸揚揚的到處被傳頌。
辯解嗎?
其實也不用辯解。
我認為:
「業鏡台」前最清楚,一切訟案,到了冥王那裡。
冥判最真。
冥判是最實際的,因為「業鏡台」前一切清楚。
所有一切判決,至冥判而止。
再「曲折」的訟案,到了冥判,便一切終止了。
所以冥王就是冥王。
有些事:
眾口堅執。
眾耳共聞。
但,不如冥判。
只有冥判才能辨明,疑念一概皆消。
我始終如此認為:
凡事逞口舌之辯,倒不如不辯,這人間只是短短的一場,戲演完了,就一切靜止了,千古奇冤又怎麼樣?冤就冤吧!最終的,定有冥判!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