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列治文市議會日前就規管「巨型屋」(megahouse)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對修例的意見。近300個市民到場及有35個市民登記發言。絕大多數發言者要求收緊建屋規定,批評過高的巨型屋,除侵犯鄰居私隱外,燈光污染更影響鄰居。此外,許多巨型屋根本是空置的,嚴重破壞社區和諧。
曾經要求管制中文招牌的列市居民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在會中發言指出,她家對面的一幢巨型屋,在屋簷下裝設40盞燈,有些燈整晚亮著,甚至直接照到她家的客廳及睡房,造成嚴重燈光污染。
斯塔查克說,她支持巨型屋樓層高度限制為3.7米,而房屋最高僅為9米,絕對不能超過這個限度。她批評,有市府高層建議不滿市民可考慮「拿到錢後搬家」,但她認為這不是辦法,畢竟這是她生活了40年的家園,市府不能僅為增加稅收,而放棄社區傳統風貌。斯塔查克指,許多巨型屋根本是空置房屋,完全不利社區和諧。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