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日前,CIBC悄悄向抵押貸款顧問下發通知,所謂「國外收入貸款政策」正式終止。該計畫於2018年2月1日更換為新的政策,旨在確保符合 OSFI的B-20標准。這一變化將對利用國外收入申請CIBC(加拿大最大銀行之一)抵押貸款的人產生巨大影響。
在CIBC舊系統下,外國買家和國際學生獲得抵押貸款非常容易。如果首付超過35%,就可以獲得無保險的抵押貸款。在很多情況下,收入都不需要證明。這並不是秘密,有些分行甚至還做廣告宣傳。
新的收入審核制度要嚴格得多,主要為了符合B-20貸款指導原則。下發給抵押顧問的內部文件規定了具體操作中的指導性意見。其中的新要求包括,貸款申請必須獲得:
(1)客戶的T1總表,申明外國收入(第104行)。
(2)CRA表格T1135,又名國外收入核實聲明,顯示資產。
(3)使用收入的公司需要CRA表格T1134(Information Return Relating To Controlled and Non-Controlled Foreign Affiliates)。
(4)加拿大征信局的報告和外國信貸機構的報告,以確認外國是否有債務。
從該文件看來,抵押貸款金額將僅限於根據已向CRA申報的海外收入和資產的數量來核定。這聽起來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它適用於多倫多和溫哥華等城市。在這兩個城市,越來越多人遷入房價最昂貴的社區,卻只申報貧困水平的收入。一些觀察人士認為,設立這種要求的目的,就是針對海外收入不在當地申報的情況。因為真正的低收入家庭連豪宅的地稅都付不起。
CIBC是第一家有新政策詳細信息的銀行,但有消息來源證實,六大銀行裡的另外兩家也正在討論類似的規則。嚴格核實收入的政策確實給房地產價格從兩方面帶來下行壓力。
首先,逃稅的非居民購買房屋的成本會更高。其次,他們可以貸款借到的金額將根據申報的收入,再按照壓力測試的標准來確定。
那些計畫購房的人就無法再報貧困收入。希望獲得抵押貸款的逃稅者將不得不支付所得稅的「額外」成本,以獲得CIBC的無保險抵押貸款。這些所得稅將會扼殺房產收益,同時可能降低房屋銷售量。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