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最近BC省汽車保險公司(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B.C.,ICBC)公布預計本財年巨虧13億後,分管ICBC的BC省司法廳長尹大衛(David Eby)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宣布如何解決ICBC的問題。據省府發布的新措施,今後BC省汽車事故導致的輕傷的索賠額上限為5500元,這個理賠金額不包括因受傷不能工作所產生的工資損失、醫療費用或者訴訟所需的律師費用。這一措施將從2019年4月1日起執行。該措施不適用於重傷,或者是輕傷所造成的疼痛和折磨超過一年的情況。那麼,什麼算是輕傷呢?省府將對輕傷給出定義,會包括扭傷、頭痛和其他疼痛,輕微的頸部扭傷、割傷以及瘀青、焦慮和緊張。腦震蕩、骨折以及其他嚴重損傷不算作「輕傷」。將由醫療機構,而不是ICBC來確定傷害的嚴重程度。ICBC的數據顯示,2016年BC省汽車輕傷事故的平均賠付額是16500元,作為對輕傷索賠封頂的補償,ICBC將醫療費用和其他損失的賠付額提高一倍,至30萬元。這一措施不僅為因傷治療提高了醫藥費的保障,還能讓一些索賠案件通過獨立的爭議解決程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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