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英國宣布在2017年3月29日正式啟動脫歐程序,和歐盟「分手」,但歐盟內部擬定的英國脫歐計畫草案,若英國首相梅伊若拒付500億英鎊的「分手費」,歐盟將告上海牙國際法庭,不惜長期打官司,要回這筆錢。梅伊曾揚言,若脫歐談判艱困,寧可放棄協議,也要脫歐。儘管有些人認為,這筆分手費是對英國脫歐的懲罰,但歐盟否認了這種說法。他們說,這不是「分手費」而是英國加入歐盟43年積欠歐盟的債務。但許多英國會議員認為,歐盟若堅持英國付巨額分手費,不如乾脆一走了之。英國駐歐盟大使巴羅(Tim Barrow)已通知歐盟脫歐日期,表示英國將在3月29日正式啟動脫歐程序,根據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雙方必須在2019年3月29日前,完成分手的相關協議。不過歐盟委員會計算出英國作為正式成員國簽署義務協定所需支付的金額,須支付高達500億英鎊的資金,才能進行英國脫歐談判。若英國不願意付,引述一名歐盟官員的話說:「萬一如此,咱們海牙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