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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024
溫哥華真佛報
加拿大新聞

申請加國eTA 須先棄居民資格?

  【本報訊】加拿大對免簽國家及地區旅客實施的電子旅行證(eTA)已在去年(2016年)11月實施,但至今仍然有來自台灣或是香港的旅客申請eTA被拒。台灣的林先生表示,他的移民紙多年前已被沒收,以為自己移民身分已自動消失,沒想到申請eTA入境時,被移民部以他可能仍有移民身分為由,拒絕其eTA申請。最後他花了很多功夫上網申請放棄永久居民資格才拿到eTA。
  移民部在eTA拒簽信中告知林先生,如果林先生仍想入境加拿大,必須正式申請放棄永久居民資格,移民部如果在10天之內接獲林先生放棄永久居民資格的申請,會繼續處理其eTA申請。此外,移民部還提供第二條路,那就是如果林先生仍想保留永久居民資格,則需要申請讓永久居民一次性返回加拿大使用的「永久居民旅遊文件」(PRTD)。林先生選擇了放棄永久居民資格。林先生說,由於他的移民紙在十多年前入境時,已被移民官當場取走,理由是他根本未在加拿大居住,從那時開始,他就以為自己已無移民資格,之後偶爾來加拿大均是拿台灣護照免簽入境,不曾遭遇到任何刁難。
  林先生最近想來探望外孫,而這時,加拿大已對免簽國家及地區的人士實施eTA。林先生按照規定填寫了eTA網上申請,他的申請並未馬上通過,而是在幾天之後,收到移民部發來拒簽的電郵。林先生後來透過子女上網查詢移民部規定,也向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了解如何放棄永久居民資格,並上網取得表格,填寫申請表,但過程也是花了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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