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法院裁定,電話推銷公司Dish Network違反聯邦政府保護消費者免受滋擾的法律,需向聯邦及4個州繳納合共2.8億元的罰款,公司並要接受20年監督,避免日後故態復萌。綜合彭博新聞與路透社報導,根據聯邦地區法院日前的判決,Dish的罰款分成3部分,首先因為違反聯邦法律,所以要向聯邦支付1.68億元,其次向加州、伊利諾、北卡及俄亥俄4州支付8400萬元,最後由於違反州法,因此需要向加州、北卡及俄亥俄3州繳納另外2800萬元。法官同時頒布20年的監督令,確保Dish未來從事電話推廣業務時不能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