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洛縣大陪審團(L.A. County grand jury)表示,洛杉磯警方在追截嫌犯時造成過多不必要的路人傷亡。同時陪審團還指出,洛縣警方應該加大訓練力度以減少在高速追捕時引起的誤傷。
《洛杉磯時報》日前報導,洛杉磯時報的一份報告顯示,從2006年到2014年期間,每10起由洛杉磯警局(LA Police Department)追捕引發的車禍中就有一起殃及普通民眾。另外報告還指出,杉磯警局追捕嫌犯傷及無辜的概率是其他州的兩倍。
大陪審團在一份報告中表示,洛杉磯警局(LA Police Department)和洛縣警局(LA County Sheriff’s Department )都需要加強對警員在追捕嫌犯方面的訓練。同時報告還質疑了對於非暴力犯罪進行追捕的必要性。大陪審團還在報告中列舉了多項數據,這些數據都表明警方在追捕嫌犯的過程中擁有很大的可能性傷及無辜。
洛縣警局負責培訓方面的凱奇(Scott Gage)同意報告中指出的訓練不足問題。他表示警局正在試圖加大對於培訓器材的投入。在一份申明中,洛杉磯警局指出,高速追捕本身確實是非常危險的,這也是警局不斷改進策略降低追捕帶來的負面影響的原因。
大陪審團的這份報告並不具有強制性,但是洛縣警局和洛杉磯警局都必須在9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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