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安省政府日前提出立法動議,把有味煙草及電子煙納入禁煙條例,令電子煙及有味煙等同其他煙草類別,嚴禁售買給19歲以下青少年。違者將面對更嚴峻懲罰,保障青少年不受煙草及電子煙的危害。
省衛生及長期護理廳副廳長戴碧嫻(Dipika Damerla)日前動議的禁煙法案名為《作健康選擇法 2014》(Making Healthier Choices Act;2014),動議進一步修訂禁止出售有味煙草產品(flavoured tobacco products)及電子煙(e-cigarettes)給任何19歲以下青少年。
新法案修訂,建議提高出售煙草給青少年的人最高罰款,使安省成為全國針對違例者處以最高罰款的省份。另外,嚴禁在省內的水煙管休閒室,讓青少年吸用類似電子煙的水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