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旅居海外的加國公民挑戰聯邦政府,要求投票權,獲法院支持,假如政府不上訴,逾百萬長期居住國外的加國公民就得回他們的投票權。至於居住在海外不足5年者,加拿大選舉局表示,他們本來就可以透過郵遞投票。
聯邦選舉局新聞發言人本森(Diane Benson)昨天向本報稱,作為一個海外加國公民,如果符合一定條件(主要是居住海外不足5年),可以申請以郵遞投票。
如果選舉局審定海外公民寄來的資料,認為符合資格,將會把該公民的名字列入「暫居海外可以參加投票的加人」名單。到大選開始,選舉局將會給名列這個名單的人們,寄去一個「特別選票」資料包,內中包括:特別選票、2個旨在為選票保密的信封、有關如何填選票和郵寄的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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