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卑詩省財政廳日前宣布放寬業主申請自住物業稅補助金(homeowner grant)的門檻,業主擁有物業的屋價上限,將由120萬調升至160萬,升幅超過三成,全省有91%的房屋將符合新修定,樓價較高的大溫地區則有83%業主受惠。另外,對於卑詩新民主黨(BC NDP)建議不繳交入息稅者,須支付更高物業稅,卑詩省國際貿易廳長屈潔冰則指出,行政執行上有困難。
卑詩省財政廳長麥德莊(Michael de Jong)在記者會上稱:「大溫地區物業估價平均上升30%至50%,我們正盡力幫助家庭降低住房負擔成本,讓去年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業主,能夠在今年繼續領取,才決定作出調整。」
新措施將即時生效,持有物業估價160萬或以下的自住業主,可以申領全數570元津貼,卑詩北部地區更可申領770元。每超過上限一千元的物業,津貼將會遞減5元。省府預計在2017/18年度將撥出8.22億補助金償還市政府,以確保市政收入不受影響。而2016/17年度為8.09億元。
由於省政府今次宣布,正值卑詩省的選舉年,麥德莊承認這對選舉有幫助。他說,卑詩自由黨在1996年曾企圖取消這個做法,卻失去了選舉。這次自由黨不願重蹈覆轍,願意花費每年8.22億元成本來避免錯誤。
卑詩新民主黨省議員兼房屋政策評論員尹大衛(David Eby)批評,省府提高業主自住補助金上限,短期內可以舒緩業主財政壓力,但長遠作用不大。他表示:「我只是認為,沒有繳納卑詩省所得稅的人,沒有資格獲得這筆優惠。我說的是永久居民或公民,在卑詩購買房產,但沒有在卑詩繳交所得稅的人。」
卑詩大學(UBC)經濟系副教授達維多夫(Tom Davidoff)也稱,省政府調高業主自住補助金上限,只會對富裕的業主有利。他認為減低個人入息稅或者銷售稅,對經濟會更加有利。
previous post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