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名63歲老婦控告強生(Johnson & Johnson,港譯莊臣),指公司生產的爽身粉導致她患上卵巢癌,而強生並沒有在產品標籤上貼出可能致癌的警告。洛杉磯大陪審團日前裁定原告勝訴,可以得到4.17億美元賠償。但強生表明會上訴。綜合《洛杉磯時報》和《華爾街日報》報導,這次已是第6宗強生產品被指致癌的案件,除了3月的一宗案件由強生勝訴外,公司在其餘案件全部敗訴。最新一宗案件首次在洛杉磯審理,法庭裁定強生須向受害人賠償7000萬元,以及罰款3.47億元,合共4.17億元,金額創下同類案件紀錄,遠高於密蘇里州聖路易斯4宗案件的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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