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7歲的艾米莉‧尼爾德(Emily Nield)在美國田納西州上學。一個月前,她開車回學校,在喬治亞州因超速被警察攔下,並因使用安省駕照被拘留。現在,尼爾德要求那名警察道歉。她說,這是她有生以來經歷過的最可怕的事。那名攔下她的喬治亞州警察先是說加拿大駕照不能在美國使用,然後又要求她出示護照以證明她是加拿大公民。但她當時只帶了護照複印件,Nexus卡和手機裡的出生證照片。該警察見她沒有護照原本,當即拿出手銬把她銬了起來,並宣布她因無證駕駛被逮捕。她被用警車押解到警察局。在那裡她被告知,如果她交不出880美元的現金保釋金,就將被關押到6月12日出庭。經過一番交涉後,她獲准用銀行卡交了保釋金,又花了200美金才把被拖走的車取回來。三天後,當地法院取消了對她的指控,並同意幫助她除去她被逮捕的記錄。但是主審法官同時也提醒加拿大人說,在美國或者任何一個加拿大以外的國家開車時,不要忘了把護照和駕照一同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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