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聯邦政府表示,政府致力鼓勵包括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內的所有永久居民申請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為了令他們更容易入籍,政府已經將未成年人的入籍申請費降低。2017年6月19日C-6號法案得到皇家御准之後生效,這一法案做出法律修改,將公民法中要求申請人要在18歲以上才可以申請入籍的要求去除,如此做可以讓未成年人更加容易自行申請入籍。政府指出,成功融入加拿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式就是成為加拿大公民。聯邦移民部長胡森(Ahmed Hussen)宣布對申請入籍的未成年人的收費做出調整,將根據公民法5(1)條款入籍的申請費從530元降低至100元,這與根據公民法5(2)條款申請費用一致。這一改變確保那些未成年人的申請人,不論他們是否有加拿大父母,也不論是與加拿大永久居民父母一起申請,還是獨自申請入籍,這些未成年人所繳納的費用都沒有區別。在2017年6月19日及之後申請入籍已經繳納了530元費用的這些符合資格人士,政府將會退還430元給他們,移民部會直接與這些符合資格的申請人聯系,告知他們申請退款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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