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移民部日前發布消息稱,加拿大《入籍法》新法案(C6法案)將於10月11日正式實施。《入籍法》C-6修正案於今年6月19日獲總督批准。移民部長Ahmed Hussen表示,新法案實施後,入籍申請要求更加寬鬆,特別是對年輕人和年長者,也將幫助已經開始加拿大生活的人更快入籍。C-6修正案對前聯邦保守黨政府的修正案(C-24法案)作了重大修改,主要包括:(1)縮短入籍時間。移民申請入籍必須居住的年限從現在的6年內住滿4年,改為5年內住滿3年。留學生、工簽人士以及難民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可以50%折算入居留時間,最多可折算一年。換言之,在加拿大完成學業的留學生,在拿到楓葉卡之後,只要再住滿2年就有資格申請入籍。允許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請入籍。這意味著,即使父母申請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無須等到18歲再申請。(2)54歲以上免語言測試。新法案降低了語言要求:入籍豁免語言測試的年齡由64歲以上,降低至54歲以上。(3)允許公民自由遷徙。原C-24法案規定「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則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裡,取消了「留加意向」條款。入籍後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長期生活,也不會被廢除身分。(4)無權取消公民國籍。原C-24法案對公民進行了區分:對於加拿大出生且沒有其他國籍的公民,無論怎樣都不會喪失加拿大公民身分和出入境的權利。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後入籍的公民可能被剝奪國籍,如犯嚴重刑事罪行、叛國,參與恐怖活動、盜竊國家和商業機密、從事間諜活動等。新法案下,唯一能取消國籍的理由是在申請過程中造假。另外即使當事人公民資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訴權。
據報導,新的入籍法實施後,預期入籍申請人數會增加,扭轉過去五年入籍申請減少的趨勢。根據政府的資料,截止3月31日的過去一年,加拿大入籍申請人數是108,635人,而以往平均每年申請人數是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