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2024
溫哥華真佛報
宗委會 焦點

《蓮生活佛問事專欄》如何供奉土地公及修持

圖為盧師尊在台灣宗委會辦事處加持善信的來信p1054-12-01

圖為蓮生法王加持信件p1054-12-02  師尊:
  弟子欲開始修「土地公法」,求師尊指點以下幾個疑問:
  一、弟子現在是向人租屋,如果有一天弟子搬別處,是否須要請購另一尊新的「土地公」?
  二、我們所請購的「土地公」是否一定要開光之後才能開始修?
  三、為什麼有些人在土地公的金身內放五榖,那些五榖又是那些榖類?放五榖的用意又是什麼?
  四、土地公安置的方向是否一定要向大門?如果弟子現在的住所安置的土地公,不能向大門,該如何處理?
  蓮花弟子合十
————————
宗委會代覆:
  供養淨資收,功德無量!謝謝誠心供養。
  有關汝來函四點問題回答如下:
  一、遷屋可將原供奉之土地公請過去繼續供奉。
  二、可在滿日或成日將土地公安奉後,即可修持。至於開光與否,可就近請上師代為開光或寄來相片遙灌開光。
  三、土地公金身放置五榖乃代表有果位。汝可參閱蓮生聖尊著作《玄祕的力量》第56頁,有詳細解說。(隨函附寄祭拜土地公法一份)
  四、土地公安置方位,可在藏風聚氣處。(參考盧師尊風水著作)
祝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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